“姐姐。”我转身扑过去抱住她,“您老行行好吧,帮妹妹我做件事,下一辈子我做牛做马卖身为奴都会念得您老人家的好处。”
那个男人叫枫,是酒吧的常客。调酒师说:“他总是一个人来,坐在吧台光线充足的位子上,不大和人说话,偶尔低头写些什么,很沉默。”
他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岁。我欢喜,年纪大点的男人果然是好的,就是把我们学校兜底翻过来也找不出这样整齐成熟的男人。
“你小子别得了失心疯!”萧瑟骂我,“就算他二十五岁也要比你大七岁了,你小子恋父情结呀?”
这次,我没顶嘴,只是温柔地笑,酒吧里光影纷杂,各色红黄橙绿青蓝色的线条长河般自我脸上流淌而过,模样必然有些古怪,萧瑟沉默下来,说:“你这个傻妞。”
我仍是微笑,她说错了,我喜欢他,是因为他眼里的神情,从容温和、淡定风尘,掩不住丝丝痛楚与忧郁,才从眼角翻身上来,瞬间又隐入瞳底。
虽然我只有十八岁,但是我知道优秀的男子应该是个什么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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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这天起,我每天都到酒吧报到,一星期七天,日日不差。调酒师阿伦因此建议我,既然这么殷勤,不如在酒吧打工。